加强档案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好服务
近期,档案馆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业务学习,尤其是重点学习了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长办发[2007]2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规定》首次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发布施行,提高了《规定》的法规效力和地位,反映了国家对各级机关确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科学积累和保存、更好的利用党和政府的档案信息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认真学习,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文件材料归档的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的新变化、新要求,并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将《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2007年学校归档工作中去,使档案工作与时俱进、切实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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