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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五”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为我校档案工作争得了荣誉。

发布日期:2006-10-12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1、2005年11月17日,我校被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五”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为我校档案工作争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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