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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档案统计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档案和档案工作统计是学校档案工作情况的反映,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全面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情况,制订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统计是指对档案数量、保管状况、鉴定情况、利用情况及学校档案馆基本情况的统计。档案馆要建立健全上述各种情况的日常登记簿,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按上级要求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三、各类档案的日常统计工作由分管的档案人员负责统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学校档案工作的汇总报表,由档案馆馆长指定专人负责填报。

四、统计工作中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如实反映客观情况,确保无遗漏、无差错;保证统计资料的系统性和及时性,做到完整、连续、报送及时。

五、统计工作要实现标准化,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计量单位、报表格式进行统计工作。

六、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每年年末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卷数、总结档案利用效果。

七、档案统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档案统计年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计算机管理系统,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八、对于上报的档案统计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签字并对统计资料、报表的准确性负责。各类档案统计报表及综合统计表,均要保留一份电子档案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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