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2012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学生档案管理规定,档案馆定于11月中旬开始接收2012级新生档案。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望各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新生辅导员做好新生档案(高中、高考、2份长春工业大学学生登记表、党、团材料等)收集、整理、排序工作(新生档案袋顺序按档案馆所提供的班级名条顺序排列),要求各学院(部)指派专人按规定时间到档案馆进行移交。
(备注:长春工业大学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档案馆备份存档)
联系人:尹晶华 传真:85716238 电话:85716204
长春工业大学档案馆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