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学校规章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法规制度 > 学校规章 > 正文

长春工业大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学校档案的保管必须有专用库房,档案库房是学校档案、资料保管与存贮的重要场所,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未经档案馆领导批准,非本馆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档案馆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自觉维护档案库房安全的职责与责任,严防损害档案安全的事故发生。

三、档案进出馆库,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的接收、日常调阅、借还等。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卵、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杀毒、除尘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定期打扫档案库房卫生,保持库房内整洁,过道通畅,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库房。

七、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库房的管理与维护,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每天上班要检查所有库房、档案柜等部位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八、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库房内要安置温湿度计,值班人员每天要注意观察温湿度,并根据气候及温湿度情况,及时通风或开、关去湿机,将库房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九、值班人员每天下班前,应关闭所有库房的门窗,切断水、电源开关,关闭电闸,确保档案安全。

十、每学期结束前,馆内工作人员要对借阅档案进行清理,尚未归还的要及时催还;每学年结束前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账、卡、物是否相符。

上一条:长春工业大学档案保管制度

下一条:长春工业大学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